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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扩大招募「国家影视产业资讯平台」新会员。

二、活动期间:
民国九十八年四月一日起至同年四月三十日止。

三、参加资格:
凡于活动期间加入「国家影视产业资讯平台」会员者,皆可参加抽奖。

四、参加方式:
参加者进入「国家影视产业资讯平台」网站,点选「注册会员」栏位,填写相关栏位资料后
成为会员者,均得参加本抽奖活动。
     
 
五、奖项、名额及奖品:
(一)头奖:一名,获得「Ergotech UC602 MP4 (4G)」。
(二)二奖:一名,获得「Ergotech UC500 MP4 (4G)」。
(三)三奖:一名,获得「Ergotech UC500 MP4 (2G)」。
 
   
 
六、抽奖:
(一)日期:民国九十八年五月五日。
(二)方式:采电脑随机方式抽奖,参加者以得奖一次为限,并以先抽中之奖项为得奖奖项。
(三)得奖名单:电脑抽奖现场立即公布,并于抽奖结束之次日于活动网站公布得奖名单。


(四)领奖方式:
1.本局将依得奖人登录资料,以电话及电邮通知。

2.得奖人于收到得奖通知后,应填妥「兑奖领据」并签名或盖得奖人印章,连同「身分证影本」
(未领有身分证者,应附户口名簿影本),于民国九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以挂号邮寄至台北市
中正区天津街2号,信封外请书写「行政院新闻局综合计画处第一科收」,以邮戳为凭,逾期恕
不受理。

3.本局于收到得奖人兑奖领据及身分证(或户口名簿)影本后,将核对得奖人在活动网站登录
之个人资料(姓名、联络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件信箱等),倘资料相符,将于收件七日内
寄出奖品,奖品寄送范围仅限中华民国境内。

4.得奖人未于民国九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以挂号寄出兑奖领据及身分证(或户口名簿)影本、
兑奖领据未签名或盖章或活动网站登录的个人资料与身分证(或户口名簿)资料不符者,
均视同放弃得奖资格。通讯地址、联络电话或身分不明致本局无法通知,或通讯地址在非中华
民国境内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