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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中奖人不符合或违反本活动规定事项,或有其他不正当或非合理性行为,本活动单位有权取消 其中奖资格且不再另行递补中奖人。 2.参加者是否符合会员资格及中奖资格,皆以本活动单位电脑系统资料为准。 3.填写之会员个人资料,若有造假或资料有误,等同放弃中奖权利。请务必正确详细填写个人资料。 4.若因所提供之奖项奖品缺货时,本活动单位将以同等价值产品替代。 5.奖项以实物为主,中奖人不得要求将奖项让与他人,也不得要求以其他物品替代或折换现金。 6.中奖人同意授权TAVIS.tw国家影视产业资讯平台网站活动单位,为公布中奖名单之需要使用其 个人资料。 7.对于本活动有疑问者,可透过TAVIS网站「联络我们」与本局联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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